你好,我一个朋友开车的时候被一个逆向行驶的载有两人的电瓶车轻微刮擦了一下,因为是轻微刮擦所以也没什么感觉,我朋友就没有留意直接把车开走了,后来交警找到他算他肇事逃逸处理。因为电瓶车后座的人有受伤,交警找到他以后他也没逃避责任,积极配合对方治疗,已经拿出十来万了,但是交警还是要扣十二分处理。因为是个B证,所以请教一下律师交警是不是存在量刑过重
2025-05-10 17:59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本案例中,您的朋友因轻微刮擦未注意并自行离开事故现场,导致后续交通违法行为(如未及时报警和提交事故证明)构成“肇事后逃逸”,这构成了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即“肇事逃逸”。 关于您提到的刑事责任方面,由于该行为已构成违法,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其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因此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还会受到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对于您朋友的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对他的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驾驶证分数、罚款等。如果他在配合警方调查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态度和积极的态度,那么他可能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最后,建议您朋友保持冷静,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同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