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被三轮车撞伤了,当时说的私了,送进医院对方付了3600块钱,后来就没在出现过,后面的医药费是我们自己垫付的,现在出院一共花了5300多,我们要求对方付剩下的医药费,顺便在拿2000块钱的护理以及营养费,对方拒绝,事故科调解不成下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请问有必要打官司吗。这点钱值不值得
2025-02-10 16:54首先,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医疗费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合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索赔请求是合理的,并且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其次,关于诉讼的价值,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预期的结果。如果对方确实存在过错并且愿意承担责任,而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那么进行法律程序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对方没有明显过错或者您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那么可能没有必要花费时间和金钱来进行诉讼。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