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43条是并处吗司法解释

2019-10-21 15: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当事人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要受到治安处罚。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当事人有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10-21 15:43:2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130今日律师解答 45581

相关推荐
解除劳动合同生育基金可以领取吗? 1回答
儿子被小孩把鼻子打出血要赔偿吗 1回答
欠银行的钱法院查封房子以及拍卖流程 1回答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写 1回答
房东把房子托管给中介公司 签合同房东还需要过去吗 1回答
教师被起诉会影响职称吗 1回答
警察出轨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治安处罚法43条是并处吗司法解释 1回答
劳动合同法一方中途解便合同时间加长或低工资一方不干能得到补 1回答
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期间辞职的,可否可以给予辞职处分 1回答
案款没完毕,担保人行使了一半,能行使追偿权吗 1回答
车卖了罚款没交怎么办 1回答
合同没到期房东就和其它人设计赶走我另签合同 1回答
协议保证债权不转让的协议有效吗 1回答
信用卡逾期去银行协商还款可以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