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有脑梗塞疾病,在老家县医院去诊治,早上自己一个人去还好好的,到医院检查出病人患有脑梗疾病,然后医院就跟病人输液,早上病人自己还是可以行动自如的,在医院诊断出病人患有脑梗疾病下的情况,就跟病人输了几瓶液,最后在医院拖到晚上,病人严重,医院还是没有说要转院意思,最后家属说可不可以转院,医生就说你想转就转,不转再这里也可以治,只是在这里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请问,这种医院,明知道自己医院水平达不到,还不要求病人转院,导致病人病情严重,这种有没有什么责任,现在病人已经转院,可是病人因为耽误时间,现在病情严重,有脑梗变成偏瘫了,
8天前首先,关于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疗规范,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医院确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未尽到诊疗义务,如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病人的病情变化,或者延误治疗时机。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如未能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轻病人的病情恶化。 医疗机构在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后,未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未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然而,具体责任的认定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详细分析,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建议您与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联系,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帮助。同时,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