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甲,另一方乙,乙把追尾甲方,乙的是拖拉机,没行驶证没驾驶本,掉头就想跑,甲方走过去追,乙先动手打甲,甲才动手拿板砖拍了乙,乙在医院缝两针,在医院赖了五六天,请问构成轻微伤吗?对于轻微伤的界定是什么?如果乙起诉甲,甲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乙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对于这种起诉案件会界定乙是过错方吗?
2024-10-07 12: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如果乙因被打而受伤,并且其受伤情况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至于轻微伤的界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对轻微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其他暂时性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或者轻伤的损伤程度。” 在本案中,虽然乙在医院缝了两针并被认定为轻微伤,但考虑到乙是在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进行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且乙在医院住院期间有较长的时间滞留不归,这可能会影响对其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判断。 关于甲与乙之间的责任划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乙赔偿因其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乙作为肇事者,应当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至于乙起诉甲的问题,如果乙认为自己遭受了轻微伤,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民事途径向甲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如果乙认为自己受到了更严重的伤害,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此时甲需要配合警方调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建议乙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时,甲也需要关注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