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个店面,合同到期2017.08.24现在房东就把我所租的门面转让掉了,合同上有注明:合同期间我经营不善可转让或出租。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维权的话有木有效果,有多少维权成功率
2024-10-08 16:1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权益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因为合同中有明确说明如果租赁期间内出现经营困难,可以进行转让或者出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完全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首先,建议您尽快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并尝试达成共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处理争议。 其次,如果房东已经将门面转让给了他人,您可以向新的承租人发出通知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差额。如果新承租人拒绝支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虽然合同中规定了某些条款,但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必要时变更合同的权利。因此,在遇到特殊情况时,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原合同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总的来说,尽管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但只要采取正确的策略和方法,还是有机会解决问题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