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儿十一岁,于昨日在非机动车道骑自行车,被同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市骨科医院确诊为软骨损伤,在家打板治疗。交警大队已确认对方全责。我应该得到对方什么样的赔偿
14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应当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对于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其安全,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就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收集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索赔请求。 交通监控视频或照片。证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 医疗费用单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病历资料。详细记录受伤部位及治疗经过。 伤残鉴定报告。证明伤害程度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级。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您女儿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 -损害的程度和范围; -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 最终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