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租的店面房做生意,房租交了,水电费也交了3000。后来房东给我停电停水,我用不了就从店里搬了出去,我当时给房东发了信息让他把房子收回,但是今年房东起诉我说我水电费房租这些都没交,并且要求我还要我支付房租14000,水电费4100,还有房屋住用费11600。我去年就已经搬出来了,但是他起诉我而且要我付他总31880。我要怎么反驳房东
2024-08-29 03:4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已经搬出该店面并终止租赁关系,因此您有权拒绝向房东支付剩余租金和费用。 然而,在此情况下,房东可能基于以下理由提起诉讼。 违约责任。如果房东认为您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未按时支付租金或使用不当,那么房东可以主张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提前终止合同。如果您在租赁期间突然离开,这可能会被解释为您提前终止合同,导致房东未能找到新的承租人而损失一定的收入,因此房东可能要求您赔偿这部分损失。 财产损害。如果房东声称您的行为对建筑物造成了损害,例如损坏电线或水管等,您可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 -证据收集。准备所有与房东之间的通信记录、付款凭证、租赁协议副本等作为支持您的立场的证据。 -明确告知对方。直接告诉房东你已经搬离,并且不再接受租赁合同下的义务。 -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房东的行为超出了合理范围,你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你进行辩护。 记住,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理性地分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