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第三条,男女双方婚后五共同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在男方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男方的父母答应给她钱,还给她立下字据,请问这样的钱要不要给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男方的父母同意给予女方金钱,并立下了字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将这些钱给女方,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之间的约定。 首先,如果男方的父母已经承诺给予女方金钱,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该款项是作为对夫妻关系结束的补偿,那么可能不需要将这些钱给女方。 其次,如果男方的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会给予女方金钱,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男方的父母只是出于好意提供帮助,而不是作为对夫妻关系结束的补偿,则不应当将这些钱给女方。 再次,如果男方的父母提供了书面的证明文件或口头确认了他们的承诺,并且他们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利息等,那么这些钱可以视为是作为对夫妻关系结束的补偿而存在。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与双方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意图和意愿,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