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男方分居两年,感情已经没有了,而且男方不承认分居两年,我用厂里给我打的离职证明还盖了印章,如在法庭上拿出来有效不
2024-12-12 12:56您好,关于您和对方分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不满一年,则视为夫妻关系已解除。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长期的分居状态,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此外,如果您的离职证明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由单位盖章确认,那么这可以作为证明分居的事实依据之一。但是,请注意,在法庭上使用任何文件或证据时,都需要确保它们的真实性,并且需要得到相关方的认可。因此,在提交任何文件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