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两口子离婚了她要儿子、老人就不同意、后来她也不同意离婚、要离婚就要求要一间小青瓦的老房子边上的一间、老人就随便答应、法律依据有、后要求抚养费那时算的150元一个月、都是法律依据的、到现在儿子17了、一分都没有旅行、还在离婚后的土地款她每个月也领去用了、还没有结婚早几年就动了土地的、现在土地都还有10年才到动土地的时间、她为什么会领得到这个土地款呢?现在这里房子要被拆了、早真用了一直没有下来、现在听说要拆了、所以我想现在不想老房子给她想起诉要回来、行不行、抚养费一直一分也没有给、对儿一点都不好、
2025-12-10 20:47首先,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财产,并考虑孩子的利益。 关于土地款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属于您的合法所有或有权主张,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款项的所有权归属。如果该款项确实属于您的合法财产,且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您有权请求对方返还。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费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即可依法变更。因此,您可以与孩子母亲协商解决抚养费事宜。 对于房屋拆迁的问题,如果房屋是您一方所有的,可以申请拆迁补偿;如果是共有财产,需要根据共同财产份额来计算补偿金额。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纠纷,建议您尽早采取法律措施,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