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专业应届毕业生,去面试早教幼师成功了 校长第二天就叫我去签了“员工试用期培训服务协议书”。7月4我就直接上班了,安排我听在校老师上课 第一天我就发现这个工作不能适应,就向校长说明 但是他说可能这个老师的上课模式你不太能适合,慢慢来 你可以多听其他的。为了不辜负 所以我决定尝试一个星期,但在7.10我真的发现不喜欢 适应不来就写好辞职信交给校长并说明,他说我造成损失或者怕我是其他机构派来的卧底 给了我三个选择:一、赔款1000元 直接走人二、扣个人征信 三、转去前台工作一个月抵消赔偿再给1000劳动费。(可是这一个星期我一直遵守校长交给的任务 也自己掏钱去参加活动 他发给的本子等等之类都没
12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试用期内遇到了不满意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情况,并且最终选择了离开。在处理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保持冷静。首先,确保自己的情绪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做出后悔的事情。 记录证据。保留与雇主之间的所有书面沟通记录,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等,以便于证明您的离职是基于真实原因而非被胁迫。 寻求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了解是否有针对类似情况的法律保护措施。 寻找替代方案。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寻找其他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同时,也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职业规划调整,找到更符合自己兴趣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积极应对。面对职场挑战时,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次经历,可能会对您的职业生涯产生有益的影响。 维护个人声誉。即使面临不利局面,也要尊重合同规定,如需承担相关责任,也应该按照规定履行义务,但同时也应该尽量减少对个人信誉的负面影响。 最后,请记得,无论遇到何种情况,保持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都非常重要。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