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我从中和教育报名了华中石油大学人力资源专业远程教育本科学历,双方签订合同,我付了全款,并承诺于当年9月可以成功入学。2017年4月中和教育机构给我打电话说我报名并未成功,要求我换学校,当时给的我理由是机构与学校之间出现了差错。经协商决定,我同意换学校,华中教育承诺我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市场营销专业,之后并没有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合同,直到现在,我从学信网查的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区已经入学,于是我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打电话,学校那边说北京和华东并不是一家学校,对此我想全额,并要求中和教育赔偿我一年中损失赔偿,我的胜算是多少?
2024-11-03 04:04关于您的问题,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欺骗消费者。因此,中和教育在未取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更换学习地点的行为构成违约。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成立。因此,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中和教育机构变更学习地点给您造成了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学费损失、交通费等。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计算赔偿额;间接损失是指可预见、合理预期而发生的损失,且该损失能够准确衡量的。因此,如果中和教育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您无法继续接受高等教育,那么您有权请求中和教育赔偿您的直接损失(如学费),以及可能的间接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等)。同时,您也可以要求中和教育退还剩余的学费及利息。 综上所述,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