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岁,到17年1月1日满20周岁,9月28日生了个女宝宝。因为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夫家那边政府多次打电话过来让我过去处理早育问题,让我登记罚款,说要罚2 3万块钱。我没有领结婚证 法律意义上是未婚生子,要干涉也应该是我自己镇的政府。我现在应该去他们那边登记吗?
2025-02-25 18:00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该出生子女符合特定条件,可以免予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取得合法身份证明,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需要进行补办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这样既可以解决您的户口和身份证的问题,也可以避免因无结婚证而产生的各种麻烦。 此外,如果您已经怀孕并且希望继续妊娠,建议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您的情况,以便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您与丈夫沟通,了解对方的态度和意愿,以及如何妥善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