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06年的时候我身份证被人家捡去办了一张3千的信用卡,16年的时候我去临沂广发银行找过,去了几趟他们核实给处理了,但是武汉那边法院有记录,上面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信用卡客服人工电话联系不上,那边法院电话也联系不上,我现在办贷款或ETC网上数据都显示曾经有过执行记录,我现在改怎么办?怎么样才能消除这个法院记录呢?
2019-07-01 17:13卷宗档案是无法消除的。但是法院的案件档案有保存时间,比如10万财产以下10年(或20年忘记了)、50年、永久(缺席审理等)。 如果是要消除失信名单,请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