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嬉妇己离婚但是还在同居,同居期间买了一套房子、430万元十装修达到500万元、房子一切完备后女方和自己的父母搬到这套房子居住、房屋产权证是女方的名字、这时女方说房子是自己的,无我儿子任何关系,请问律师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办,谢谢能给回复。
2025-02-19 22:04您儿子与妻子离婚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如果离婚协议未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应该按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装修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装修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但若装修费是由一方支付或者装修过程中有一方存在重大过失,则可能影响到分割结果。 对于对方声称房子属于自己,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来反驳其主张。例如,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及离婚协议中的约定等。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