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异后想把孩子姓名了,随母姓,派出所说,一定要孩子双方父母签字,可男方不同意,但是,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男方半年为给抚养费,女方有权利跟改孩子姓名,现在就一定需要男方签字嘛
2024-11-20 10:42您好,关于孩子的姓氏变更和抚养费支付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更改孩子的姓氏。如果孩子的母亲已经同意更改孩子的姓氏,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同意,那么男方可以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抚养义务。 然而,即使孩子母亲同意更改孩子的姓氏,也并不意味着必须由男方签字。因为这是孩子的个人选择,而非强制性的要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有权拒绝签署这份文件并不重要。 此外,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所以,即使男方不签署抚养费的支付协议,也不影响法院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进行判决。 总之,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