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夫离婚,有九间仓房判给了我(仓房是他单位的 买的时候怕影响不好写的马俊的名 马俊本人并不知道此事 单位存档也是马俊)现在前夫耍赖说仓房不是我的是马俊的(马俊是他表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归谁?谢谢
2025-06-29 14:18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与前夫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一些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如果您认为这些仓房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并且该仓房已由单位出具了所有权证明,则您可以主张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如果仓房并非您所有,而是由前夫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确定仓房的实际所有人。具体来说,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仓房进行鉴定,以明确其实际所有者。如果最终确认仓房为前夫所有,那么您将无法获得这部分财产。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