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车祸十级伤残,车主负全责,今年42岁,月薪3200,一个小孩没满十三岁读初中,一个小孩没满四岁上幼儿园,都是在长沙市区上学,在长沙市区买房五年并且住了五年,请问我这样能够赔好多钱?谢谢!
2025-02-18 18:4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同时,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儿子和女儿都在读初中的时候,您没有提供他们具体的学习费用的信息,因此无法计算他们的教育补偿。 此外,您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其他直接损失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由于这些具体的数字难以准确给出,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评估,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材料进行合理的赔偿计算。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