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月十三日,朋友父亲过六十岁生日,朋友邀请我参加,在当天上午骑着摩托车去朋友家,刚到门口,没见一人,只看见他哥,他哥很慌忙的招呼我,叫我跟在他后面,到离他家不远处的餐厅。到了餐厅,本想帮了忙之后,去给朋友家父亲送上一份生日礼物,然后回家,可是朋友阻劝,叫我等一会儿生日宴会结束后,继续到他家里去耍,再三劝阻,不好推辞便留了下来,在用餐时,同一桌的热情敬酒,在推辞不了的情况下,喝了酒,结果后来在去他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强行转弯撞伤了,后来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发现自己的双手已经残废,头部的剧烈疼痛,非常想死。我想问,责任的主次之分?
2024-10-27 03:4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是在朋友家聚餐后发生事故,并且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在这样的情况下,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谁是主要的责任方。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他人造成的,那么您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交通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对方全责,则可以要求其全额赔偿;如果认定为双方都有责任,则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侵权的行为(如醉驾、酒后驾车等),则可能需要向责任人追究侵权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责任划分。如果上述情况都无法解决,或者您认为责任无法明确界定,那么您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此外,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助,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希望您早日康复,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