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青龙的,1995年以我老姨的名义,(他是本地村民,当时外地在农村买房不合法)在秦皇岛市农村买了一套农村大院,没有过户,但土地使用证在我这里,名字是原房主的。2000年我把房屋翻盖,2013年我家这要占地,又以我老姨的名义和原房主打官司胜诉,判决书上是我老姨的名字,如果我想把土地证上的名字变成我的,怎么办,(现在我也变成他们庄的村民,户口也落在他们庄)现在过不了户,我们这因为拆迁都冻结着呢。
2025-03-25 13:1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处理您的情况。 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要求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您的名下。请注意,这可能需要您提供一些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房产证等。 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您可以联系法院,了解是否有任何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或保证金,以便执行判决。 如果您的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您可以尝试与原房主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您的名下。请注意,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被遵守,并且双方都同意这个方案。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