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月份出售一套房产。给一家公司寻找买家。可曾想买家是另一家公司的客户(当时不知道)。该公司报560万价位给我(未告知实际价位)让我回厦门。到该公司之后签了3张白纸,上面有写交易价位560万。还有个5万费用。该公司未告知费用来历,也未告知其他。以为是收取买家费用。签约前该公司说不要让客户讲价钱。等到另一家公司拿出合同时交易价位为565万。当时有点不对劲,未提出。事后跟该公司问这事。该公司未给答复。只是说以后再说。我和家人商量觉得不对劲。想撤单。该公司告知撤单可以。可是要交违约金(没辙)。等交完首付后,该公司要求给出5万。声称这是他们争取的(还没给)。等全额拿到后。该公司又电话又短信要求给出5万。我应该给吗?不给应该怎么处理
2025-03-27 20:31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一家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随后,该公司要求额外支付5万元作为“争取”的费用。在此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这5万元取决于以下几点。 合同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应支付此费用,则您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 公司信誉。如果您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不符合行业标准或道德规范,您可以拒绝支付这笔款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和背景。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解决纠纷,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策。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