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开发商购买门面,付款后没有按期交房,后来核实该门面未在房管局登记,出售后不能办理房产证,后与其打官司,二次开庭后对面协商先退还25万,后在明年五月前退还剩余25万,倘若日后开发商赖账,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让其退还剩余的25万呢? 能否继续僵持下去,让他一次性退还50万有把握吗?
2025-03-27 22:10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当地开发商就购买门面的问题产生了纠纷。首先,您需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已经将门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并且是否有权出售该门面。 其次,在您支付购房款之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他们对房屋进行登记并出具证明;或者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您担心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可以考虑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提出具体的赔偿方案,包括退还部分或全部款项等。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是一种长期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最终可能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等,以便于将来提起诉讼时能够提供充分的依据。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