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我家女儿订的照相,交的是全款,现在不想拍了,要扣百分之三十,合理吗?
2025-01-21 22:44您好!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如果商家以全款形式收取了款项,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行为属于霸王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发现存在上述情况,请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