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屋三月中旬卖出,说是到六月底就可以拿到尾款,可是现在七月中旬了,还没有过户,拿到尾款可能要到年底了,中介的答复说是房管所与市区的资料不符暂时无法过户,要等资料搞好才可以,需要过户大概还要两个月左右,这样拖下去要到年底才有可能拿到尾款,这样我的损失太大了,我想要中介和买房者,给我补偿损失可以吗,或者说这个损失应该谁来负责,另外如果没有人给我的损失负责,我可不可以通知物业 停水停电 来处理,我提这样的要求合理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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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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