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们家租别人的店铺 但是没见到房东本人 是跟租房东的之间签了合同并交给他5万块钱的转让费 , 然后他们说这个只能到明年三月份 之后每年两万多的租房费都要交给他 可我觉得最起码这也要让业主知道 我觉得应该跟业主来签这个合同 请问您 这样合理么
2026-01-12 08:3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在本案例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房东本人参与,但通常情况下,房东需要亲自到场进行交接手续。因此,建议您与房东直接沟通,确认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等细节。 如果您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以考虑要求房东提供详细的合同文本,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中介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