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资企业工作13年,从普通工人在2013年4月升职区域经理一直到2018年7月!在2018年4月!公司从温州区域调我回东莞工作,公司一位公司巴西副总事事处处刻意针对我,在5月工作过程中,因为一个小的工作失误给予了我一次书面警告(工作小失误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在7月份时他刻意找我工作漏洞又记我书面警告,我不接受,同他申诉,他不撤销、不接受申诉,最后我没签名,他投诉美国老板,公司予以开除我,解除雇用关系!我想咨询:1,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2,公司应给予多少赔偿标准?3,如果赔偿不合理我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径维权解决;4,另外我的赔偿是否按照工资底薪赔偿?还是当地基本工资*3赔偿?
2025-09-15 15:27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工作失误被公司给予的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属于公司对员工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行为,不应视为对员工本人的惩罚。因此,即使员工认为自己存在工作失误,也不应该受到公司的直接处罚。 在您的情况下,公司以“故意”为由将您解雇,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寻求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款项。 诉讼维权。如果劳动仲裁结果不利,或者您不满意最终的结果,您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赔偿金等。 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在上述两种途径均无效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 至于赔偿的标准,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工作年限、过错程度、工作表现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 此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能够为您提供更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