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四川广安市的一个乡农,因孩子读书,2003年在广安市本区花桥镇买房后,户口办成城镇户口,家庭土地留一人外全退回了集体,现因老家土地确权,想重新要回已退土地,可以要回吗?
14小时前你好,关于你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想要回到已经退给集体的土地上,你需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同时,也需要了解当地政府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收回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可能会对你的要求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有合法的手续等等。因此,在提出申请之前,建议你先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原籍地的土地,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你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