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半夜陌生人踹我家大门,我开门后问找谁半夜有陌生人踹我家大门,我开门后问他找谁,他回答并非找我,后他问我他要找的人在哪里住,我不告诉他,他就动手打我,本人报警,他还继续动手打我,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将其制服交给派出所,制服后本人并没有继续殴打对方,后经鉴定对方轻伤二 级,请问本人算正当嘛?需要负责任吗?
2021-06-30 11:14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