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上一年级下课了在操场上玩,坐乒乓球台上,忽然倒了,把脚砸骨折了,老师没有马上打电话给我,而是等中午小朋友都走了,才打电话给家长,结果脚面骨折打膏,在家休息一个月,不能上学,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4-10-25 12: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果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保证学生的安全。在学校区域内设置适当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防止学生意外受伤。 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并对校园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学环境和活动区域的安全。 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对于因学校原因造成的伤害,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学校未能履行上述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您与学校的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处理方式和赔偿标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进一步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