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发生工伤,10月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尚未离职,公司打算先赔偿,赔偿标准按本人工资*5个月计算,不按社平工资赔偿,理由是我还在职,公司只停社保,还正常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赔偿合理吗?我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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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理的,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具体理赔细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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