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兄弟没分家,大哥结婚了有两个孩子,他们买了房,妈也出了力,现在大哥离婚了什么都不要回来和我,还有妈一起,现在又买了房,买房过户是我大哥的,没我的名字,可是我大哥又死了,他女儿说现在的房由她继承,没我的。买房时我大哥也没出钱,都是我妈借来的,我妈老了,我是又没得到房,还要支付我妈借的钱,作为一个大家庭,房产真的全由他女儿继承吗?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一般遵循法定原则,即父母子女关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其他亲属和朋友等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哥哥的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继承房产。 虽然您没有直接参与购房过程,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产是由兄妹共同出资购买,并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那么无论谁先去世,其遗嘱中指定的所有人(包括遗嘱执行人)都必须接受房产的全部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与兄妹之间的关系为同胞兄弟姐妹,且您并未在购房过程中有任何经济贡献,因此您有权要求继承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份额。同时,对于您母亲所借的款项,除非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否则应视为共同债务,需要由所有共同产权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建议您及时与您的兄弟姐妹沟通,协商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