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您一些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公手上承包了一笔资产,垫资方垫了200万进去,我老公垫了30万进去,后来垫资方不愿意出钱了,我们就卖了套房,钱就房东收款了,房东把这钱回给了我老公,共103万,我老公回款给垫资方50万,自己回款30万,其余的钱是打关系的二十多万开销钱,只有微信账单。后来垫资房也把剩下的房子处置掉了。由于房东没有和垫资方签垫资协议,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联合房东回了这笔款合法吗?这笔账过了我老公的账户。
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没有与垫资方签订书面的垫资协议,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笔款项属于预付款性质,而非借款。因此,房东将剩余房屋出售并支付剩余款项的行为并不构成借款合同,而是根据双方口头约定进行的交易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我老公联合房东回了这笔款”的说法,从法律上讲,您丈夫作为代理人,有权代表其妻子收回款项,并且有权决定如何处理这些款项。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其他费用(如关系费)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为它们似乎不属于预付款范畴内,而且可能存在争议或纠纷。 总的来说,根据法律原则和事实情况,您丈夫有权收回剩余款项,并有权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这些资金。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所有方面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