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5月31日晚发工资后上三楼被他人拆伤,下一楼对方用刀遭危胁差点刺到我了,老板老板娘拦住了他们,2日早上报案,说话听不懂未立案审查。当晚12点过,又被他人用刀危胁近两小时。老板老板娘没带我去医院检查住院,受伤部位左半部,买的药给我贴上算了。在一年期间没有住院,直到20l5年6月30日在九洲现代医院检查,查出左侧4,5根骨拆,左胸膜增厚,去派出所好几次未立案,说是已经一年了。严重后在2O15年10月8日住院,查出得了胸膜积水,我多次要老板赔膛无果,我连手都没打过他们,反而遭对方毒打,还有老板娘恶毒的语言,四千元未拿到,签字了,巳经拿不到。原因是总管记错账引起的,律师,我咨询一下该怎么处
2017-10-17 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