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员工的腿出了问题,整条腿肿的厉害,员工家长要带员工去看病,给老板请假,老板不批,由于看病,员工走了,发工资时老板给员工按旷工一天来算,去掉了员工的四天休假并处罚三天工资,这等于给员工7天的工资不发,请问这种规章制度合理吗 如果投诉到劳动局,这在劳动局的管辖范围里吗?
回答数:763
这是违法的,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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