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挂靠在公司的车,交给公司保证金五千,车子生意不好也坏了,去年3月21日车子到期审车,去年二月份我就给公司联系说车子坏了不审了,公司答应了,我还把所有车上属于公司的东西全部归还公司了,公司也接受了,说帮我注销,结果现在公司起诉我叫我给一年的管理费和违约金,共计24800,我感到很疑惑,当时公司什么都给我收了,我也没叫他开什么证明之类的,因为这个合同都是跟公司自己签订的,现在一年多过去了,他又来起诉我,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该被公司起诉吗
2024-10-09 20:00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可能存在争议。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具体责任归属。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但需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了解相关的诉讼程序及费用负担。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请求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以便得出公正的判决。 最终,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争议,都应尊重法律程序,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