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结婚,现有儿子7岁,女儿两个月。婚前女方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现该房已被女方出售,住在岳母家。由于本人家境不好,父母长期重病,但他们都能自食其力,本人在一家省直单位上班,属中层,年收入约30万,女方在中学上班,收入约12万,结婚7年多来,我几乎全部收入都用于家庭,子女开支,可女方却一直嫌我收入不高,脾气极差,但为孩子一直忍气吞声。最近,因二胎出生,家庭开支极大,我几乎用尽全部收入,对方却还嫌不够,原买房款却分文不用,我也不知去向。前几天晚上,她把我从床上拉起,大吵大闹,深夜把我赶出家门,强行收走钥匙。回想这些年,我已经身心俱疲,决定离婚,现要求儿子归我扶养,原婚前按揭房合理补偿我。请律师您给我建议,谢谢!
2024-10-15 15:04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儿子的抚养权。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更有利,可以争取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对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属于一方所有,则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如果是双方共有,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分割。 经济支持。考虑到您和孩子的经济状况,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家庭成员关系。如果您希望保留与孩子的联系,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以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尊重事实,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尽可能达成有利于双方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最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