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九岁,因为胃溃疡住院,住院期间医生建议我做血液灌流,我和妻子同意了,因为这个血液灌流需要在无菌的条件下做,所以我的女儿要送进PICU 里面,这意味着完全脱离我们的监护,但是做血液灌流时出现了动脉出血,医生给我的解释是孩子的腿动了一下。对此我很不认可,一个9岁的孩子在这种重要时刻难道里面的医生护士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吗?也因此我的女儿的动脉上鼓起了一个大约2毫米的包,因此又做了一次动脉缝合手术。也在我女儿大腿根部留下一道约5厘米的手术刀疤,我应该如何向医院索赔。医院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2020-12-17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