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2岁,在学校玩一铁杆上面儿有一小孩儿在上面坐着,儿子晃动了几下。就松手了。然后那个小孩儿往下下的时候不小心摔下来受伤了,学校让儿子来承担责任,这样对不对?
15天前这种情况中,如果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任何责任划分的条款,那么学校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学校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该规定是合理的和合法的,那么学校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219条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孩子的行为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失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该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学校有明确的规定并符合法律规定,则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或者学校规定的不适当,则学校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孩子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伤害,或者对孩子存在其他不利影响,学校还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