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我老公去年元月份结婚的,婚后他经常家暴打我,这一次就是5月22号中午把我脸打的很重,。一次次的下重手我实在是跟他过不下去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偷偷出来然后派出所报了案,我要跟他离婚,他不同意,我说起诉,他说如果起诉他的债务我就要帮他承担一半,问题是他没有钱给我养家,没钱给我。如果他真的借了钱我要承担吗?去年房租基本都是我交的,今年才在他家住,他家在河东。他做生意如果借的钱我需要还吗。我都不知道他借钱他也跟我说过。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骗我吓我!所以我就想咨询这个。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
2024-10-13 07:45你好!首先,你有权要求与你的丈夫离婚,并且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实现这一目标。关于你提到的问题,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你丈夫欠债,那么你应该向法院提出请求,以确定这些债务是否应该由你或你的丈夫承担。 至于租房问题,一般来说,房东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收取租金和任何其他费用,包括电费、水费等。因此,即使你在住处支付了房租,也有可能需要偿还相关费用给房东。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看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最后,无论你决定如何处理此事,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你的丈夫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够找到解决分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