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干了两年,不干的时候提前跟领导说了。都是口头说的。我半年后去单位要押金2000元他们不给说我有半年的社保和医疗保险没交他们不给我押金钱。请问我该怎么办?能要回我的押金钱吗
2024-12-07 20: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单位在您离职时没有提供相应的押金退还证明,您可以要求单位返还押金并赔偿因未及时退还押金给您带来的损失。 此外,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那么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应该无条件退还社会保险费用,并且无需承担任何利息或滞纳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