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6年8月30号我与谷永恒已书面的形式写了一份业务洽谈单,当时付给我五千元工程款,安装通风管道十天以后停工。停工原因不是我造成的。年底要我剩下的余款他说不考虑。今年一年了,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人。
10天前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便和困扰。我们已经收到您的信息,并对此表示关注。首先,请允许我澄清一下。您提到的“业务洽谈单”是指什么?是关于某个具体项目的合同吗?如果是,能否请您提供更多的细节,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为您提供帮助? 其次,我们了解到您在2016年8月30日与谷永恒签署了业务洽谈单,并且支付了5000元工程款。然而,在施工结束后,谷永恒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导致延期。您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此外,是否有关于延迟交付的具体协议或规定? 最后,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尝试与对方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期望。 如果无法解决分歧,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 在任何情况下,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日后参考。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有其他需要帮助的地方,请随时告知我们。 祝好,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