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屋期满后,申请人不在申请查封,法院自行续封合法吗?
15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一)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二)被执行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严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三)再审判决撤销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四)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因此,法院在没有接到申请人的续封请求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对查封房屋继续查封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是基于对执行案件中的强制措施适用的一种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