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左手截肢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9-11-1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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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18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为劳动者限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不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9-11-11 2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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