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我爷爷厂里分了4套房,爷爷有4个儿子3个女儿,其中三套在他三个儿子结婚的时候分别给了3个儿子,最后这套是偏单爷爷死前说哪个儿子在这屋结婚就给哪个儿子,当时我爸最小所以他在这屋结婚,爷爷死后厂里突然说让职工卖断产权,当时我的三个大爷就把他们自己的房子买断了产权就是归为自己所有了并在房产证上写的自己的名字,我家这套因为奶奶还活着奶奶让我们家去厂里买断产权可是当时考虑到奶奶年事已高加上我爸孝顺觉得老娘活着就应该写她的名字,于是就我家出钱买下了这套房子产权,可名字写的奶奶的。奶奶死后15年的现在我家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需要7个子女一起签字才能过户,我爷爷的四个儿子们都变态不争这房子这房子我家买的就是我家的,可是三个姑姑不同意,表示我家那套的偏单两间房子其中有一间归我家另外一间需要兄弟7人平分,也就是找我家要钱,我家不同意给,因为房子钱是我家出的,她们三个如果想分当时为什么不出钱大家一起买,他们没有出钱现在还想来分房,我们产生了分歧,而且三个姑姑平时奶奶看病跟死后的丧葬费都没有出过一分钱,都是爷爷的四个儿子平分的看病钱跟丧葬费,而且爷爷的其他三个儿子都不争这房子她们作为女儿就更没有权利了。希望能得到法律支持。
2025-02-22 06:42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权争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即配偶、父母、子女。在您的情况下,您父亲的份额应当由他和他的子女共同享有,并且应当按法律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关于您提出的三个姑姑要求平分房子的问题,由于她们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她们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继承权,因此无法支持他们的请求。同时,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