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到赡养义务但没有继承权合法吗?开始,我家有两弟兄,我先自己盖了房,而哥嫂沒盖房子,分家了,我在我自己的房子,而哥嫂跟老人在一起,老人抽出养老地后,土地平分给两兄弟,但在分财物时嫂嫂用激将法不让老人分给我。但抚养老人让我担一半,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老人已经老了,吃得动不得了,矛盾来了,来争我的水池,父亲说了水池是我的。可哥嫂就是不干心,这水池在我的面积上,本该就属于我的。后来找村委会来解决,第一次户主回避,嫂嫂不配合,第二次到村委会解决,哥嫂都来了,结果是:①在我面积上的水池是我的,②现在老人的生,养,死,都是他管,老人的所有财物,房子,养老土地都是他的,③我只出公心,看望老人。合理合法吗?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哥哥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存在争议,并且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产生了分歧。虽然您认为水池应该归您所有,但由于您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无法得出结论。 关于您的赡养责任,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等义务。如果您的父母需要照顾,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如申请低保或养老服务补贴等。同时,建议您与哥哥进行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如果存在明确的遗嘱或其他协议,则应按照其规定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您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