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房屋,此房屋的所有权己经去世,留下遗嘱把此房遗赠给他胞弟,并且他胞弟是遗产的唯一执行人和受遗赠人,遗嘱是在香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证过的,请问他胞弟能直接把该房屋过户到我名下吗?
2024-10-30 16:5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并且被执行,则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享有优先权。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胞弟已经按照遗嘱要求成为唯一的执行人和受遗赠人,这意味着他有权直接处理遗赠给您的房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程序上的障碍。例如,可能需要进行财产转移登记,这通常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机构负责。此外,还需考虑税收等问题。因此,建议您与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更详细的指导信息,以确保顺利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