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没登记,因为我没到年龄,只是摆酒席了,有一个女儿,现在九个多月了,我们分开了,他同意把女儿的抚养权给我,现在女儿户口已经转到我家来了,可是他不打算付小孩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去告他吗?
2025-01-08 02:1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并且有子女,则视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的孩子,一般会跟随父亲一方抚养。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问题。 谈判解决。您可以与您的丈夫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协议。 法院诉讼。如果你们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以及孩子出生的相关医疗记录等。 申请调解。如果您和您的丈夫不愿意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也可以考虑申请调解。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纠纷的方式,由第三方(通常是法院)主持,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聘请律师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法律程序,避免采取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尽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