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离婚!当时孩子18岁。和他母亲一起生活。15年来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找到他(孩子)我和前妻都在一个城里居住、孩子在大庆工作!我是低保户靠低保金生活、每月380多元!今年被查出严重心脏病,每天都在疼!请问孩子有没有义务帮助我?我应该怎样办?谢谢!
2025-02-23 10:07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履行这一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社区寻求帮助,了解是否有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可以帮助您解决经济困难。 对于您的心脏病问题,建议及时就医并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或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措施。同时,您还可以尝试与孩子的父亲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态度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