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和他领了离婚证后没有复婚生下的孩子,实在过不下去就带着孩子出来彻底分开了,出来有快半年了他也不看孩子也不抚养孩子,给他联系让他要么养孩子,不养就签个协议孩子不用他养活抚养权归我的协议孩子和他没关系他也不签!我想起诉他,可是又怕他拿出我怀孕四个月期间发现得了梅毒的病(现已治愈)来和我争孩子的抚养权,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不会对我曾经有过这病把孩子判给男方?我和他不过快半年了他也没和我争过孩子也不看孩子也不扶养活,这种情况算不算抛弃?他的想法就是你愿意养你养,让他签抚养权归我的协议也不签,我想他是想等我把孩子养大了他再不花一分钱和我再把孩子要回去了,我该怎么办?
2025-02-23 08:43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但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 关于梅毒的问题,如果您已经治愈,那么通常不会影响到您的抚养权申请。然而,如果被告试图以此为借口阻止您抚养孩子或提出其他不合理的要求,您可以考虑向法院寻求帮助。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这个问题。 至于对方的想法,如果您无法接受这种做法,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您可以通过与律师合作,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明确您希望达成的协议,并尽可能地收集支持您主张的证据。 最后,请记得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轻易被对方的压力所动摇。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确保自己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